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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蒙古蒙牛乳業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就智能客服項目進行
公開競爭性談判, 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。
一、項目編號:MNCGJH-20230503-0001
二、項目名稱:智能客服項目
三、項目概況:
建立智能客服系統,滿足人力共享、財務共享可隨時、高效
滿足業務咨詢需求、提升客戶滿意度。
四、資格要求:
1、競談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,
公司注冊時間在 2020 年 4 月 1 日之前,注冊資金壹仟萬元人民
幣(外幣按注冊時匯率計算)及以上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,營業
執照經年檢合格,近一年無違法違規行為,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
或破產狀態,且資產未被重組、接管和凍結;
2、競談人至少有 2 個所投軟件的成功案例,案例需滿足:
使用方員工不低于 1 萬人、應用于服務內部員工、解答職能部門
相關的咨詢問題場景下項目;
3、競談人為所投軟件所有者;
4、競談人所投產品支持 SaaS 版本;
5 競 談 人 未 被 列 入 國 家 企 業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統
(http://www.gsxt.gov.cn/index.html)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;6、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為同一人,或者存在控股、投
資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
同一競談項目投標;法定代表人參股的企業,只允許一家參與競
爭;
7、本次競談不接受多家單位聯合報價,不允許分包或轉包;
8、不接受中糧及蒙牛供應商黑名單(以蒙牛集團采購執行
管理部下發的黑名單為準)的企業參與競爭。
五、報名須知
報名資格文件的組成及順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:
1、有效的營業執照(副本)、組織機構代碼證(副本)、稅務
登記證(副本)(注:以上三項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);有效
的開戶行許可證/基本存款;
2、能開具 13%&6%增值稅發票的資格,提供一般納稅人認定
資格證明材料;
3、提供本企業近 2 年財務報表或第三方財務審計報告;
4、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;
備注:法定代表人須提供法人證明材料及身份證復印件材
料,若為被授權人須提供一份法人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復印件
及授權委托人近一年內在本單位的社保證明材料(若為代繳社
保需提供代繳合同及證明材料)。
5、企業最近 1 年任意 3 個月的依法納稅證明材料和社保繳
納證明材料;
6、競談人所投軟件軟著證明或其他類型證明,用以證明產
品支持 SaaS 版本、并證明競談人為所投軟件所有者;7、競談人 2 個所投軟件的成功案例的證明材料(提供合同
掃描件,合同掃描件需遮蓋涉密信息),案例需滿足:使用方員
工不低于 1 萬人、應用于服務內部員工、解答職能部門相關的咨
詢問題場景下項目;
8、數據保密協議(見附件);
9、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專業文件材料。
以上各類證書、證明材料應為原件的掃描件或復印件加蓋公
章,并按以上“組成及順序”合并在一份 PDF 格式文件中,于報
名截止時間前(如下)送到 liuhaibo@mengniu.cn 電子郵箱進行
審查(過期發送不予受理),郵件主題為“單位名稱+項目名稱,
郵件內容寫清楚報名單位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”,審查合格后方
可購買談判文件。
資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時間要求提報的將被拒絕接收,所提
供的資質業績文件中如有虛假情況,一經發現將被取消投標資格。
六、項目時間安排及要求:
1、報名時間:2023 年 5 月 6 日 9 時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 17
時止;
2、資格預審時間:2023 年 5 月 7 日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;
3、標書發售時間:資格預審合格后于 2023 年 5 月 8 日至
2023 年 5 月 12 日發售談判文件,談判文件每套售價:人民幣 200
元,售后不退,不開具發票(匯款后將回執掃描后發聯系人郵箱
主題欄里寫清楚項目名稱)具體打款信息如下:
收款單位:內蒙古蒙牛乳業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開 戶 行: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爾盛樂經濟園區
支行
銀行聯號:103191053942
銀行帳號:05539401040000143
注:必須在收到資格預審合格通知后匯款
匯款時請備注:智能客服項目工本費(不備注信息者,按未繳納
處理,需重新匯款;個人打款需備注增加“替 XXX 公司打款”)
4、談判時間:2023 年 5 月 22 日 10 時(以發出的談判文件
為準);
七、談判地點:呼和浩特和林格爾縣(以發出的談判文件
為準)
八、發布媒體:
蒙牛官網(http://www.thzndn.cn)
蒙牛內部 OA 平臺
此公告只在以上平臺發布,其他任何媒體轉載無效。
九、采購招標實施方及聯系方式:
采購招標實施方:集團數字科創部
業務咨詢聯系人: 劉海波
聯系方式:13087120756
十、監督單位及聯系方式:
監督單位:內蒙古蒙牛乳業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標管理部
監 督 人: 鄭建東
聯系方式:15034927966
附件:1.潛在競談單位所報標段信息表
2.數據保密協議
內蒙古蒙牛乳業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集團數字科創部
二 O 二三年五月五日附件 1:
潛在競談單位所報標段信息表
序號
潛在競談單位名稱
聯系人
聯系電話
郵箱地址 附件 2:
數據保密協議
甲方:內蒙古蒙牛乳業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承諾方:
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,自愿簽訂本協議,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
款。
第一條、保密的定義、內容和范圍
1、保密信息的定義:“保密信息”指本協議及其所有附件和補
充文件,包括但不限于承諾方履行協議過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、信
息、數據、圖紙、技術規格、商業秘密等信息,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
的并明確標有“保密”字樣的信息。
2、涉及甲方商業秘密,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調研、備份數
據以及其他任何與我公司相關的信息。本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,是指
乙方所掌握或獲知的不為公眾所知悉、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、具有
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。
3、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、間接、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商業秘
密的行為均屬泄密。
第二條、保密條款
1、承諾方同意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,未
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,不得向第三方,或允許向第三方直接或間接
地透露保密信息。
2、承諾方負責對保密信息進行保密,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預防措
施(包括但不限于雙方采取的用于保護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)防止第
三方未經授權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;3、承諾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;
4、除了本協議確定的保密信息應用范圍外,承諾方不得在任何
時候使用保密信息。
5、本條款項下的義務適用于任何保密信息,或根據雙方事先或
目前協議由甲方提供給承諾方的其他專有和/或保密信息。
6、本協議終止后,承諾方應立即自費將保密信息物歸原主,并
歸還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體及其復制件或摘要。
7、協議確定業務的承諾方員工。如果參與本協議的承諾方員工
不再繼續參與本項目,則應確保立即終止該員工獲得對方保密信息和
信息源的途徑。
第三條、雙方的權利與義務
1、承諾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,嚴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規
定;
2、承諾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所掌握的商業秘密事項;
3、承諾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牟取私利;
4、承諾方了解并承認,由于技術服務等原因,承諾方有可能在
某些情況下訪問甲方數據。
5、承諾方同意并承諾,對所有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,在未得
到甲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人;
6、承諾方同意并承諾,無論任何原因,服務終止后,承諾方不
可恢復地刪除任何商業秘密,并不留存任何副本。同時,如甲方需要,
承諾方保證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業秘密的文件或資料(如有)。
第四條、本《協議》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于如下信息:
1、由于承諾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,這些渠道并不
受保密義務的限制;
2、由于法律的適用、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
信息。3、另一方從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獲得的信息;
4、未參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獨立開發的信息;
5、依據法律的規定或根據法律賦予的權力可以獲取此信息的司
法、政府機構的要求必須公開的信息。接到此類要求后的一方,應立
即通知另一方,使另一方了解將要披露的內容并提出意見。
第五條、如果承諾方違反本協議的以上規定情形,則甲方有權將
承諾方拉入蒙牛供應商黑名單,并要積極配合甲方在 10 個工作日內
收回已經泄露的信息。
第六條、爭議解決方式
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,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
的任何爭議,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,協商不成的,雙方同意選擇第
【2】種方式解決:
1、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。因仲裁產生的包括但不限
于仲裁費、律師費、調查費、差旅費等,由敗訴一方承擔。
2、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因訴訟產生的
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、律師費、調查費、差旅費等,由敗訴一方承擔。
(說明:簽署主體為內蒙古蒙牛乳業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,地
址為內蒙古呼市和林格爾縣盛樂經濟園區時,爭議解決方式應選擇第
2 種方式解決;其他主體簽署時應選擇第 1 種方式解決。)
第七條、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(以下無正文)
承諾方:
代表人:
日期: